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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在县级妇幼保健院给孩子做了腹股沟斜疝手术后,术后五个月发现孩子睾丸不见,于是又到西安医附院儿童医院等多家医院检查,被诊断为继发性隐睾,须立即进行手术。后于妇保院交涉,妇保院答应赔偿(前提是孩子手术成功)医药费。经西安医附院睾丸牵引手术后,被告知无法完全下降,对孩子以后又一定的影响。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其他 2017-08-23 16: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符合下列的各项: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 如你所说,医院存在严重过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最终以医学会的鉴定结论确定。详情电话沟通
  • 肯定医院有过错。因为,疝气手术必须保证睾丸在阴囊内。其实,疝气手术跟睾丸没什么必然联系,应该属于手术严重疏忽。将来孩子发育若有问题,仍可向医院讨说法。注意,不要一遇上医疗纠纷就考虑医疗事故,申请鉴定医疗事故是医院希望看到的。应该直接起诉。
  • 应该构成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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