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单位职工集资修建购买的应该是叫经济适用房吧?(我也不懂)物管也是单位上的。每月交纳每平方1元的物管费。我要咨询的问题是房屋的落地玻璃窗破损(不是人为的),是不是该找物管?如果玻璃掉下去砸着路人(高层建筑)责任归谁?这事发生在一年半以前,我们及时报告了物管,物管也及时联系了玻璃商,(当时玻璃只破损5公分左右),现在破损口子已长达四五十公分了,一旦掉下去后果不堪设想。在我们的一再催促下,新玻璃终于抬来了(保修期已过,物管付了一千多块钱,对此物管很不情愿),但是,玻璃商说玻璃前面装有扶栏他们无法换装(因为是高层建筑嘛,扶栏是修房子的时候就已安装好的,并不是我们私人所为),现在物管也不管了,说他们已经够意思了,要我们自己和玻璃商协商(意思就是要我们自己找人或出钱拆装扶栏,玻璃商只管换玻璃,不管拆装扶栏),哎~····,旧玻璃吧怕掉下去砸着人,新玻璃吧立在家里更怕,(家里有一个两岁多的小孙子),请问各位律师,下一步我们该怎么办?拆装扶栏是不是该由我们自己负责?文化有限,也不知道说清楚了没有,盼回复!!!!!

消费者维权 2009-07-21 15: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