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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因为保安证来到北京,接受培训,来到这儿跟我签了一份实习期,两个月的实习合同,但是我并不是在校学生已经毕业,干满一个月之后没有跟我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现在不仅拿不到保安证,还有得不到工资的风险,而且实习合同上写每个月工资2200,返回重庆后,补贴3300,这地方说是培训,我并没有接受到任何知识技能培训,就是上岗上班,每天12个小时无休,没有加班费,但我并不知道公司名字,只知道经理叫什么,和他的电话号码,我该怎么维权?

讨薪 2022-08-04 18: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来维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去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以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去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你好,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 实习合同上应该有公司名称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实习合同并无培训、且需上岗上班,属于劳动合同。若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不处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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