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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感冒了两个月不见好转一直咳嗽,后来去医院检查说得了慢性支气管炎,总共花了医药费135.8元,请问我这种症状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

其他 2014-09-29 0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医药费报销分几种情况,报销比例不同。 总体来说,劳务工医疗保险门诊费用报销率在79%左右;门诊可报销的药品目录1200种,住院可报销的药品目录2077种(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门诊药费----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门诊基金分别支付80%和60%。 门诊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费用----使用《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录》(以下简称诊疗目录)内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所发生的费用,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下的,门诊基金全额支付;单项价格在90元以上的,门诊基金支付90元。 门诊大病费用----门诊大病是指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器官移植后门诊用抗排斥药,及恶性肿瘤门诊化疗、介入治疗、放疗或核素治疗。门诊大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属于药品目录、诊疗目录范围内的,由住院统筹基金支付50%。 输血费报销率为50%。 因公外出或出差在非结算医院急诊抢救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率为90%。 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公式为:报销费用=[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个人应负担的自付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费用)]×[(75+年龄×0.2)÷100],在这个计算公式中,起付标准是以全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1999年以来所定的标准都为8084元,至今没有变过),住1级医院为5%;住2级医院为8%;住3级医院为12%,即分别为404.2元、646.72元、970.08元。由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有一个报销限额,就是累计最高不能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如果以成都市为例,那么报销限额就是14638×4=58552元,这个限额比去年要高12216元。
  •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关于医疗保险报下的范围和比例是有具体的规定的: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 “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
    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   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2、病假工资n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 商业保险按合同办。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应当可以报销。
  • 商业保险按合同办。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应当可以报销。当然直接咨询社保机构更清楚。——如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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