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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2007年7月将劳动保险关系转到仪征,在此之前我已在扬州交了两年多的保险,保险交到2007年的6月份(包括6月份),也就是说我从扬州转至仪征为连续的,我与2007年12月17日住院,5天后出院,仪征那边说我在仪征未交满6个月为由不同意报销,请教专家,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报?如果能报,仪征那边却以未满6个月为由不给我报我该如何办?

争议解决 2009-02-14 2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没有中断缴费可以要求报销。建议到社保监管部门投诉 满意请按采纳
  • 你这个问题专业性很强,律师一般不涉及此类问题,故很少有人答复.我认为只要你没有脱保,你就可以按规定报销.问题是应该由那边报销.你可以要求他们出示有关文件规定,再根据该文件规定内容确认是他们有意曲解了规定呢?还是应当在扬州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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