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老头去世,现住河东建委房管站的房为公产房,子女不让老太太住家。换门换锁。20多年一直未老两口居住。户口只有老两口。老头有遗嘱,确定老太太承租现住的承租房。老太太要求更改承租人。房管站要公证书或法院判决。起诉河东法院不受理,上述二中院以不为法律民事案,无法依据判决驳回。老太太得不到法律保护,如何办。天津的法律为何不执行国家的老年保护法。继承法等法律。让老太太自己动手去抢房子,否则永远会不去自己的家。对吗?不是承租人,能有的居住权吗?过世的人还是承租人,对吗?

其他 2012-04-05 10: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产房很多法院确实不给立案,建议您更给一下案由试试。
  • 您好,公产房很多法院确实不给立案,建议您更给一下案由试试。
  • 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如果承租人为老头,老头去世,只能由其继承人决定变更谁为承租人。这是法律规定。公产房承租管理办法。你可以查阅。这老头应当在在世时将承租人变更为老太太。有些事生前不做,事后难以办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