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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一个批发超市上了8天班,原本应该有500块钱的工资。可以我辞职以后他就以我请假为由扣了我200块钱的工资。最后还给我发了一张请假要扣200块钱的单据,可以我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单据,而且他也没有说过请假会扣。而且我明明上了八天班,他只给我算六天,现在直接不回我的消息了,我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2-08-15 23: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辞职追讨被扣工资的法律依据是: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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