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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公司实行四天假期、两天8小时假期制度,但如果法定假期和休息日重叠,公司不会补充休息,因为年工作量不到250天。这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6 11: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与延长假期期间重叠的,如果用人单位对职工事假没有扣减工资待遇的,不顺延。用人单位对事假有扣减工资待遇的,因延长的假期其实属于休息日不是工作日,因此事假与延长假期期间重叠的,事假应当顺延。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一条
    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2.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根据人社部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其中明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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