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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参加工作,开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2年从事校办企业财务会计。1999年回学校继续从事后勤工作,学校伙食团管理工作直至60周岁,30多年的工龄,是否算教龄?如何算教龄?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1981年参加工作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992年,根据当时的国家政策规定,学校举办校办企业,属勤工俭学,根据学校领导的安排,任校办厂会计,取得的收益归学校,用于补充学校的教育经费不足。国家兴修**工程,厂区属于淹没范围,积极响应号召,停止生产,交归学校,回学校继续从事后勤工作,具体从事伙食团管理工作,服务师生的饮食,加强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工作。为学校的教学秩序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证的师生的饮食安全,随时加强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工作。从没有出现过饮食安全事故,保证了师生的饮食安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计发教龄津贴的实施细则》中有关于教师没有直接从事教学教育工作,而是从事后勤管理工作或者勤工俭学管理工作的教育工作者,能计算教龄的条文吗?

教育 2012-04-05 14: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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