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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农村女孩,2007年与甘某结婚,生有一女儿,在结婚的时候父母给了我一块宅基地,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甘某与其父母借钱在该宅基地上修了一幢楼房,(但在办理该房屋产权证时是用我的名字).现在与甘某感情不合(他经常打我、骂我),甘某要求离婚,本来我也早想和他离婚了,但就是因为甘某的家人说要通过打官司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利,我不知该如何处理,所以想向各位专家讨个方法,谢谢了。另外说明一点,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好意思,打扰了,盼回复,非常感谢!

离婚 2009-07-24 17: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女儿有多大了? 你们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共同分割。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他的过错导致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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