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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胡丽梅律师 我是在厂里做临工 工资记件 工价低 被老板管理手下两个打伤我头部 胸部骨折断四根 当时对方没受到刑事案件 我家属送往金华市人民医院住院已经垫付5000多,本来这打伤我的人 送我来医院垫付医疗费 现在啥都不付 这样做人太不付责任 没人性

工伤索赔 2022-10-04 17: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报警并验伤,追究责任和赔偿。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的呢
  • 公司员工打架受伤的处理:首先应该报警,然后做伤情鉴定,如果不构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势,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进行处罚。构成轻伤或以上伤势的,则触犯刑法,应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您好,你这个当初为什么不报警?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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