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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给小老板干活,老板在厂里包的活,我在工作期间也就是9月3号出了事故,没受伤期间工资是一天350,受伤期间老板说工资我该给你开350就给你开350,他说这就是我的工伤钱,我想咨询工伤赔偿,受伤期间又是怎么算的。

工伤索赔 2022-10-13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有工作服工作证?您可以申报工伤。
  • 劳动者因受工伤而获得赔偿,其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要了解具体情况,才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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