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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前夫妻俩人共同贷款己逾期后,我可以还我那份他那份他还可以吗

婚姻债务 2022-10-09 16: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姻期间产生的并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 离婚前共同贷款,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偿还;没有约定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出现了没有处理到的债务,被债权人起诉的,那么首先应当判断这笔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共同债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也要对这笔债务承担清偿的责任,原则上这种责任是一种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双方或者向任意一方主张权利。在夫妻双方内部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偿还的主体或者各自偿还的比例。如果协商不成的,那么可以提交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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