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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是一名劳务派遣员工,但是我这名员工没有见过我的人力资源公司,都是用人单位跟我们签订的合同,但是加班费不给我按我自己的基本工资给我加班

劳务派遣 2022-10-07 1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有证据的话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实质上并非派遣公司员工
  • 工作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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