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婚前夫妻一人购买房屋,转给另一人并进行公正,这套房屋是不是属于另一人的?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11 10: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
  • 您好,一般属于共有,但也可能属于对方单独所有,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确定
  • 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购买的商品房依法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商品房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旦离婚,该房子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 关键看公证文书中关于“转给”是怎么约定的,是赠与?还是一般性过户?还是包括婚内财产约定?是否附有条件?
  • 婚前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房,支付完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如无经营投资行为,属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