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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问题,婚后买的房,两个人的名字都在房产证上,共有类型是共同共有,首付款双灵碧祀躲大里气贷款18w,婚后双方都有还贷款,装修女方出得钱,装修费14w,房价总计62w左右,女方现在要求只退还首付15w跟买电器1W,其他都没有,不然就诉讼,法院这个一般会咋判,是按女方说的判还是根据夫妻共同财产判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14 17:1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协议约定了如何分割,就按照协议履行;没有进行约定的,法院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判。
  • 在夫妻双方对上述共同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在离婚诉讼中原则上平均分割的
  • 你好,婚后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您好,婚后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详情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 您好,这个需要看具体的证据才会判决的
  • 双方有没有协商,你是哪一方
  • 结婚之前购买的房屋,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房贷没有还完可以分割,但是分割之后需要等到房贷还完才可以过户。双方可以在离婚的时候先协议分割房产,等房贷还完再过户。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您好,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房屋产权归属问题,协商不成的,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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