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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试用期内工作12天,工作时间每天13小时,老板一天只给50元,合法吗?原来工资是3500一个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18 21:2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不合法,时间不合法,工资要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判断是否合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试用期不论工作了几天,其劳动者都付出了劳动,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试用期也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试用期内实际工作的天数相应的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其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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