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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走廊上另外一个孩子是跑着的,另外一个孩子跑着碰到我家的腿导致摔跤,这样的情况我们应不应该负责?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1 14:1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对方孩子在走廊上跑而碰到您家孩子导致的受伤,初步判断,如果您家孩子是正常通行,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 那这个的话是有争议性的,是否有证据证明是小孩自己撞的
  • 您好!这种情况可能要对方也要负担一定责任了
  • 明显不可能是全责,有问题让对方起诉吧
  • 具体情况方便详细了解一些
  • 孩子在学校摔伤,责任该让学校来承担。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您好,对方也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可以报警
  • 你好,学校有没有尽到注意义务,学校地板是不是刚清理的
  • 你好,根据您的问题回复如下,建议与校方一起处理,同步报警调查情况根据事实情况去判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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