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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试用期第四天,公司要求强制加班,原下午6点下班,预估要延长至凌晨5点,我可以直接离职走人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4 16:2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的、
  • 你好 可以的 提前申请离职A
  • 你好,可以主张加班费的了
  • 入职一个月离职的不可以直接走人,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然后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的话,是自己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可以的,但最好是提前三天提出离职最好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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