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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厂搬迁到70公里以外的其他地方,老板说老厂员工一个不要。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按照劳动法第87条规定提出双倍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5 15: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满足条件,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 您好!先了解下工厂搬迁的详细情况。
  • 你好,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赔偿的呢
  • 工厂搬迁到同市不同区,如果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的,没有补偿;如果因此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有补偿,劳动者在工厂每工作一年,工厂需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未签署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工资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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