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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批发市场应聘 跟我说话2个月的考核期 考核期工资6000。转正7000。我干了快三个月还没有签订合同 这是违规的嘛

讨薪 2022-10-25 14: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条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 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 单位与劳动者在⽤⼯前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之⽇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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