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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2年4月7日晚23:58分在**山角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卡忘记取出,后背别人于23.59分被别人将我卡里的7500百元全部取走,我已报警警察说我的金额太少构不成刑事案件我想咨询一下专家们,想这种情况那个人现在是否已经构成犯罪,多少能达到刑事案件,

其他 2012-04-09 15:0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构成刑事案件。
  • 你好!构成犯罪,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可以的,你描述的不清楚,建议当面咨询律师,如果需要贵阳律师帮忙,你可以联系我
  • 已经构成盗窃罪。
  • 你好,电话里已帮你作了简单咨询,补充分析如下:你这种情况,取款人构成犯罪是确定的,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如何定性是有些争议的,我认为这已构成盗窃罪。你说公安机关认为金额小不予立案,公安机关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你可以以盗窃罪再书面请求立案,公安仍不立案,你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然后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调取到银行监控录像并找到取款人,司法机关如果不主动调取就没有办法了,实在不行你也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去银行调取。
  • 构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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