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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在外地,工作原因不能回去,可以到当地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14-01-17 17:4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按照《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到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协商离婚,或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协商离婚,不能协商的请求法院判离。 条件1.双方到场 条件2.异地回到当地 条件3.需要书面申请 条件4.必须对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问题得以解决。 如果夫妻二人属于不在同一个地区,那回到颁发结婚证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必须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异地不行。
  • 离婚证办理一般无法异地办理,是需要公民带上相关资料(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公民异地办理居住证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离婚案件有三个要素: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都能达成一致的话,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只要离婚协议书完备很快就能办理,但就其中一项不能达成一致只能通过起诉离婚。 判令离婚的标准是感情是否破裂,司法解释有13个法定情况认定,如不符合其中的条件,而一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一般第一次会判决不离婚; 财产分割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关键还是共同财产的认定,这个问题比较专业,可尽量争取; 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孩子为原则,两周以下一般归母亲,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
  • 诉讼离婚被告或协议离婚其中一方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均可以通过当地的法院按诉讼的方式办理。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 如果在当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如需进一步的帮助请直接与我联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方在当地有常住地的,应该到对方常住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没有,而你有,你也可以在自己常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那就得一起回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 可以就在你工作的当地法院办理离婚.
  • 你可以就在你工作的当地法院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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