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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2002年签订买卖协议,2003年业主离世没有配偶儿女但有兄弟!他的土地使用证等所有证件都交于我,可以办理公证吗

房屋买卖 2022-10-31 11:2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若权利申请人已在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只需带上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持公证处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继承登记。

      3、如果未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的,按照要求到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理。

  • 建议可以让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可以寻找律师介入处理V
  • 这个您可以去公证处咨询一下这个问题,因为也要看父母是否还健在。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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