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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7月3号生产,剖腹产,休假到11月27号,但是公司之前说不给予产假工资,现在谈好说提前上班给予产假工资,7月到10月20的工资,今天11月1号正式上班,我是喂母乳,中午回来两个小时喂养,包含路上来回50分钟,下午5点领导找我说我中午回去喂养宝宝就不要来上班,等到宝宝不喝母乳的时候在来上班,一直劝退我,这样我可以走劳动仲裁吗

讨薪 2022-11-02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是你的权利的
  • 小产假不扣工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其工资。若单位克扣工资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小产假不扣工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扣其工资。若单位克扣工资的,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根据你说的情况,可以走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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