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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会计人员,现在公司拖欠工资,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务合同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2 12:4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的规定,你可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拖欠工资经工会同意的情形需要另外分析。
  • 如果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公司拖欠工资,你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 除了法律规定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公司能通过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后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若出现严重中违反公司规定等法定可单方面解除事由时,公司能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无需给予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可以,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详细情况是什么,拖欠了多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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