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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跟我签的是3年的合同,但是刚满1年多点就找“所谓”的理由跟我解聘。 一:我还有5天年假没有休,这个钱是按照21.75天算吗?工资4000元,是按照税前还是税后?保险公积金等还用扣除吗?是4000元÷21.75=183.91再X5天=911.5元吗? 我看有别人说是什么200%的赔偿是要按200%赔偿吗? 二:公司没有在提前1个月跟我有任何的文件说明解聘,当天说完就要跟我结账让我走人,没有提前说明有没有关于没有提前告知我的赔偿金呢? 三:签的是3年合同,我干了1年零1个月,N+1的赔偿是怎么算的,总共是要陪给我1个半月工资的二倍吗? 是按照4000元算,还是4000元税后?还是税后加上保险公积金等后的钱陪给我呢? 麻烦各位律师帮帮我 谢谢

其他 2012-04-09 11: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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