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私人修建房屋,以每平方米280元承包给我的表哥何某。何某又分别将水电、钢筋、木工以不同价格承包给其他人,因为是亲戚,就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4月4号清明节,何某同意民工放假一天,结果木工杨某夫妻二人,自己不放假继续工作,中午11点30分左右,杨某妻子催促杨某收工,结果导致杨某在完成最后一点工作时,不慎从楼上落下,导致腰部严重受伤。事故发生后我们将他急时送往医院救治。并垫付医药费30000余元。请问律师;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其他 2012-04-10 12: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成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