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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租的房子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找到了转租的承租人,微信上答应了租我的房子,并转了半个月房租作为押金,今天下午准备让她与房东签合同,并且三方都已约定好时间,今天上午突然她微信说不租了,已经在我们房子里住了9天,现在微信失联,也没有任何交代,请问后续我们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损

房屋租赁 2022-12-05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后续结合实际的损失,主张赔偿。
  • 你好 先确认现在是否还在房子里住A
  • 你好,按照租赁合同履行的了
  • 房租到期联系不到承租人,房东可以在警察在场的情形下,清点承租人的物品,并保存

    同时,可以想其它方法联系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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