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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跟私立幼儿园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干了一学期,不想干了,这种情况,我辞职的话用不用赔偿?里面有规定要付5000,如果违约的话,现在我是有跟用人单位说我要辞职。也写了通知书给他,但是他不拿我的。然后平常发工资的话,是在微信上发给我的,如果到时候不发工资给我了,这种情况我可以去个税上投诉他吗,现在我应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5: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去税务局投诉,予以主张
  • 你好,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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