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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上没有写没收的物品,公安局有权扣押没收嘛

其他 2022-12-15 21: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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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扣留一般是属于我国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都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属于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第十七条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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