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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家门口放鞋柜物业要求搬走合理吗?小区楼道属于公摊面积

业主维权 2022-12-18 1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物业有权拿走门口占用公用部分的鞋柜,无权拿走业主个人私有区域的鞋柜。除别墅、独门独院或产权合同另有约定外,门口一般属于全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不得私放鞋柜,物业有权拿走鞋柜维护公共部分的整洁与环境卫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你好,小区物业对公共空间有管理的权限,让搬走并无不妥,但是一般在不影响其他人通行的情况下和物业沟通也是可以解决问题的,希望有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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