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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监外执行即将到期,但发现又怀孕了,能继续监外执行吗?

保外就医 2023-01-03 09:0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一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如果犯罪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监外执行时间是一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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