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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是女儿的名字,父母能立遗嘱吗?

立遗嘱 2023-02-07 16: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父母立遗嘱也只能处分其自己的合法财产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法律分析:写父母房产的遗嘱书的条件:1、立遗嘱的人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的能力;2、立遗嘱的人立的遗嘱必须是表达自己真实的想法;3、立遗嘱的人必须对遗嘱中所分的财产有处分权;4、遗嘱中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5、遗嘱中的书写形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写遗嘱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是要写上房产的基本情况以及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您好,这种情况下,父母不可以立遗嘱,即不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因为房产证写的女儿的名字,可以认定房产是父母对女儿的赠与,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女方,父母无权处分该房产。
  • 如果是父母出资,房产证写的女儿的名字,则可以理解为父母对女儿的赠与,该房产可不作父母的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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