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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费2万不计入房价总款合法吗

房屋买卖 2023-02-06 17: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具体情况,约定为准。
  • 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买房的团购费是什么费用。实践中,根据开发商与团购公司的协议会被认定为预付款或者服务费。认定为服务费,如果最终没能购买到房屋,这笔费用将很难退还。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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