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爷爷把房子给孙子,是遗嘱吗?什么时候表示接受呢

立遗嘱 2023-03-02 09: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遗嘱必须以书面形式,并且签字按手印生效,一般口头的不具法律效力(除非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并且要有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遗嘱人(爷爷)在去世后遗产才能开始执行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爷爷是怎么说的呢,是口头,还是书面
  • 遗嘱需要书面,写谁就是谁,如果立了书面遗嘱,不接受需要明确表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不接受,那就是接受。
  • 你好,是什么时间通过什么形式进行的赠与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安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