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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天跑花小猪被行政抓到 罚款没钱怎么处理

刑事拘留 2023-03-06 1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缴纳罚款,否则影响征信,还要交滞纳金。
  • 被行政处罚罚款的有以下的交法:1、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如果是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或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事人前往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3、在交通不便的地区,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如果难以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可提出由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罚款决定,被处罚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可申请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拒不缴纳,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不能采取上述措施的,公安机关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 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第一百九十二条 被处罚人未在本规定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将依法查封、扣押的被处罚人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抵缴罚款。拍卖或者变卖的价款超过罚款数额的,余额部分应当及时退还被处罚人;
    (二)不能采取第一项措施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拍卖财物,由公安机关委托拍卖机构依法办理。
    第一百九十三条 依法加处罚款超过三十日,经催告被处罚人仍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处以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觉按时履行处罚内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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