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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妻已经离婚两年,这其中一直都有支付抚养费的,学费也是支付一半的费用,但是我现在通过票据明细发现有很多额外的钱,前妻还是已学费的名义问我要,我可以拒绝支付吗

票据纠纷 2023-03-17 22:0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如果是是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以外的费用你可以拒绝支付。
  • 可以拒绝支付不必要的费用的
  • 索要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有: 1、夫妻双方协商。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根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但如果不能,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子女抚养费; 2、通过法院起诉追究。如果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离婚离婚。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也可以根据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条款向另一方索要子女抚养费。如果没有,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当然,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子女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若离婚夫妻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 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若一方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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