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办理房产证公证

房屋产权 2023-03-31 17:40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房产公证办理应该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审查通过后,按照司法部门规定制作公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 你好。建议去公证处详细咨询。
  • 可以联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 您好,请问具体咨询什么问题
  • 公证可以去公证处办理
  • 办理房屋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地产公证;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公证文件和纳税证明;
    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批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经审查,公证机构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充分、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由于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需要核实相关情况,所需时间不计入期限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 办理房产公证的流程为:
    1、办理房产公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资料,到房地产公正机关申请公证;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涉及房产预售、销售的,需提供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涉及遗嘱继承房产的,需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3、公证机关公证员对申请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对于不完备的,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公证处会按照司法部门规定制作公证书,并发放给申请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办理房产公证及所需资料如下:当事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房产证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