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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安徽人,正在和老公协议离婚,想咨询没结婚前男方分的土地,现在要卖地,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3-31 10: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那么就一直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长期共同生活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 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时夫妻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分割:
    1、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系婚后获得,且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2、一方在婚前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另一方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分割土地承包经营权,一方婚前取得承包土地经营权,另一方未迁入的,无权分割。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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