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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爷爷奶奶有一套农村宅基地住房 在2020年拆迁了 然后拆迁的时候我爷爷已经去世了 但是没有立遗嘱 我奶奶现在还在世 然后他们有四个子女 我爸是最小的儿子 然后我奶奶去年立了遗嘱 说她宅基地上拆迁的那套房子分的的安置房由我爸爸继承 请问这个遗嘱有效吗 目前安置房产权证没拿到 如果拿到产权证的时候 我奶奶已经过世 这个遗嘱能生效吗

立遗嘱 2023-04-12 17:1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民法典】继承篇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遗嘱只有设立遗嘱的人过世后才能生效,但是如果在这期间,您奶奶又重新立了新的遗嘱,以最新立的遗嘱为准。
  • 你好 爷爷的财产部分需要按法定继承处理
  • 农村宅基地无法买卖使用权
  • 您好,这个是遗嘱有效的
  • 房产遗嘱继承需要的手续为:
    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继承人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部分有效,你奶奶部分是由遗嘱约定为准
  • 可以生效,前提是奶奶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建议让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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