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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两个.有一处宅基地还是土木结构..现在我目前的政策还能在申请新的宅基地吗?

土地纠纷 2023-04-02 01: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如果是新申请建造房屋,必须将老的房屋宅基地退还给村集体,否则新的宅基地是不能确权的。如果想给新宅基地确权,也要通过分户(父母与成年儿女分立户口)来确权;2、各个地方都有农村居住区的规划区域,农民建房要在规划的区域内,否则政府部门是不给确权的;3、农民申请的宅基地只能用来建造房屋,如果用作其他用途,不能确权;4、农民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买卖宅基地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不能确权;5、只有争议解决或补全手续后,政府才会给予确权;6、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规定,一户一宅外多出的宅基地,除符合分户条件与合法继承的,是不予确权的。宅基地面积严重超标的,也是不予确权的。7、此外,非法占有耕地建房的宅基地,这种更不会给确权,还有可能会被处罚,要求恢复耕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够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由农村集体组织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将会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将会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 在老宅基地盖房新政策: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房屋拆迁后一般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但具体要看被拆迁户选择的补偿方式是什么。农村宅基地房屋的动迁补偿一般分为迁建安置补偿和货币补偿或房屋补偿。如果选择了迁建安置方式,那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如果选择了货币补偿安置或房屋置换安置,那不能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可以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267平方米)的;
    3、回村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村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因影响城乡规划,需要收回或搬迁而又无宅基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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