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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想去别的厂去工作一段,可以吗

人事争议 2023-04-04 09: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期间保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一般不能与其他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
  • 不建议去,那样说明你是可以正常工作的
  • 建议和对方进行协商沟通解决
  • 工伤期间可以上班。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辞退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休息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前提是工伤职工病情缓和且可以正常工作,如果医生建议职工的病情需要休息,短时间内不能上班的,职工应当停工休息,防止病情恶化。职工在停工休息期间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期间可以上班。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辞退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休息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前提是工伤职工病情缓和且可以正常工作,如果医生建议职工的病情需要休息,短时间内不能上班的,职工应当停工休息,防止病情恶化。职工在停工休息期间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期间可以上班。
    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辞退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休息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前提是工伤职工病情缓和且可以正常工作,如果医生建议职工的病情需要休息,短时间内不能上班的,职工应当停工休息,防止病情恶化。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可以拒绝,工伤职工擅自出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假证明,有用人单位按当地劳动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或者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你好,停工留薪期间和原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原则上是不能去其他地方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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