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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外孙读书,母亲把房子49%过户给大女儿,现在要平分房子给三个子女,要怎么处理?需要写遗嘱吗?

立遗嘱 2023-04-07 18:06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就目前而言,你母亲只能处理属于自己51%属于产权,如果要平分,可以将过户给大女儿的49%的房产也一并公证,并且明确原因,具体咨询当地公证处。
  • 你好,如果是现阶段办理的话,可以直接过户,如果是未来办理的话,可以订立遗嘱并进行公证。
  • 已经过户了,需要三个子女和母亲一块处理,包括赠与与继承等方式,仅仅是遗嘱不够。
  • 这种可以找我们帮你起草相关的医嘱或者其他的文件,具体可以咨询
  • 需要写遗嘱,请律师代写一个
  • 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
  •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 多个子女继承房产有遗嘱的依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一般子女均等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立遗嘱的当事人必须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 (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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