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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我同意,别人私自种我家地,青苗费属于谁

土地纠纷 2023-04-11 18: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其给与相应的补偿的
  • 家里的土地被别人强占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到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即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对于强占土地者,承包者可以主张:1、腾退土地;2、赔偿损失第一,可以向乡政府或者县政府举报第二,可以拨打当地的县长热线或者市长热线第三,可以将此事透露给媒体
  • 私自占用他人土地是侵权行为。应向侵权人主张拆除或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私自挖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对破坏耕地的行为的处罚有哪些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责令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或治理;可以并处罚款,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2倍以下;
    2、破坏基本农田的责任人除应改正或者治理外,还应恢复原种植条件;破坏基本农田必须处以罚款,且罚款额有明确的低限和高限,即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
    3、破坏耕地或基本农田尚未构成犯罪、应给予行政处分的,由监察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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