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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没更新物流快递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3-04-12 14: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快递一般七天不到可以投诉。按照规定,同城快递超3天、异地快递超7天不到,算彻底延误时限,消费者应获延误赔偿,赔偿为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由于延误导致内件直接价值丧失,应按照快件丢失或损毁进行赔偿。法律依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 法律分析:1.在快件没有被签收的条件下,一般超过三天没有更新物流信息可以投诉,超过七天未送到也可以投诉,偏远地区或者特殊情况下会有相关的说明。
    2.但是投诉物流一般能得到索赔或者重视的概率很低,除非是物品丢失或损坏,收发件一方是快递大客户才会得到重视,否则可能就会在快递的彼此推诿中不了了之。法律依据:《<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附录a”关于赔偿的规定: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索赔,由于顾客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快件损失的、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保价快件除外)、或者顾客自交寄快件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除外。
  • 法律分析:快递一直不更新物流信息,可以和商家及快递公司协商解决,如两者拒绝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向购买平台或者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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