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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人坐牢还没判刑可以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4-14 13:0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的,把被告被羁押在哪儿说清楚就行,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 你好,可以起诉,请尽快起诉处理,否则后期下监狱麻烦
  • 后面可以起诉的,涉及多少金额
  • 最好判刑之后进行起诉
  • 法律分析:1、借款人服刑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影响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2、借款人在服刑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3、借款人起诉时,服刑人被监禁一年以上的,需要向被监禁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条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 欠债不还是否会坐牢视情况而定。欠债不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但是如果在债务关系中涉及到一些违法行为,比如说诈骗,那么就还是有可能会坐牢的。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但是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债务人却拒不履行债务,那么这个时候债务人就涉嫌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那么就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应的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此外,在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债务人故意暴力抗拒,导致触犯刑法,那么也会涉及到刑事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可以起诉。根据《民诉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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