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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妻子回国在国外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涉外婚姻 2023-04-16 1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跨国婚姻需要的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和经过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跨国结婚需要办理如下手续:当事人共同向国内一方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当场可领取离婚证。外国人需携带护照以及经过使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之类的证件。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四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法律分析: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国家是承认的,无须办理公证。两个在国外长期学习、工作、探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国外结婚,原则上应在中国驻该使馆、领馆办理结婚登记。如该国和我国无外交关系或该国不承认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当事人在该国依照结婚缔结地法律结婚,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婚姻关系在中国境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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