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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贷款还没到账还需要还款吗?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4-18 2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申请了贷款钱没到账,钱款是不需要偿还的,贷款的钱款在借款没有收到之前,其贷款合同是不成立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 法律分析:没到账的贷款是不用还的。正规的贷款产品是钱达到用户账户以后,才可以计算利息。而没有到账,就相当于用户借款失败了,用户可以进入借款页面,查看该笔贷款的借款详情。同时,放款失败以后,用户一般都是需要重新提交贷款申请的。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获得授权后查询借款人的征信信息,通过合法渠道和手段线上收集、查询和验证借款人相关定性和定量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税务、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
  • 法律分析:“贷款没到账,当然不需要还款,即使显示下个月还款,你也没有义务进行还款,只有贷款实际到账的情况下,才需要还款。 贷款还款。 贷款还款,“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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