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家的土地已经被别人当作路走了30年,别人家不讲理,我现在该怎么拿回我家的土地?

土地纠纷 2023-04-20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占用别人家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追回被别人确权的土地的方法如下:
    1、确权人拒绝归还土地,则可前往村委会申请土地所有权的变更,当事人找到土地属于自己的物证和认证,向村委会申请变更撤销,这个还需要有足够的证人和证明,要证明这个土地是自己的,比如大多数的村民和邻居进行证明;
    2、当事人也可以进行协商,找到那个确权土地的人,与其进行沟通解决,让撤销土地宣传的相关资料并其归还土地;
    3、当事人查找下曾经有没有转让或者赠与的相关协议,如果有的话可以提供出来给村委会以及土地管理部门,这个时候可以夺回自己的土地使用权;
    4、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遇到这种问题,先不要慌张,也不要盲目的去和,需要采取法律的手段,可以直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归还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其撤销土地确权的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可以通常诉讼等方式要回,要根据案情决定采取哪种维权方式更有利。
    一、如果存在权属争议的,可以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国土资管理部门确权。
    二、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一方有合法的使用权证、承包合同或不动产登记证的,可以协议商讨回,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委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会昌县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